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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踪学生通知政策

在每学期的注册过程中,学生有机会指定一个或多个个人,学院将在确定学生失踪后不超过24小时内与他们联系. 如果有的话 原因 相信一个学生失踪了, 将尽一切可能找到学生,并确定学生的健康状况和福祉. 寻找这名学生的工作将由布林学生服务部合作完成, 房屋署, 警察局, 的同学, 家庭, 和朋友.

失踪人员

失踪人员-居住在布林校园的人可以选择列出一个保密的名字,以便在报告失踪时通知他们, 这个名字和他们的紧急联系方式是分开的. 是否有学生拒绝列出单独的名字, 如果居民被报告失踪,将通知紧急联系人. The notification is made to Residence Life staff; the appropriate Residence Life Area Coordinator should be immediately notified to assess the situation.

如果通知是给布林警察局的, 官员应立即通知住宿生活办公室,并共同努力,让适当的住宿生活区域协调员评估情况. 布林警察局和/或居住生活人员将在报案失踪后24小时内通知指定联系人. 如果学生未满18岁,没有独立, 学院必须在确定学生失踪后24小时内通知监护家长或监护人, 除了通知学生指定的任何其他联系人之外.

所有失踪人口应立即报告给布林警察局. 如果一个学生失踪了整整24小时, 布林警察局和居住生活人员将启动他们的失踪人员通知程序. 布林警察局和居住生活部门可以在24小时要求之前启动程序. 当有关居住在居住生活计划中的学生的失踪人口报告时, 下面的协议 实施:

评估形势:(宿舍生活主任或助理主任)

A. 搜遍整个房间和大楼寻找那个人. 如果未定位,请转步骤B.

B. 在什么情况下会有人报案说有人失踪?

C. 失踪者的情绪状态是怎样的?

D. 失踪者的正常生活习惯是什么?

E. 这个人失踪多久了?

F. 最后一次见到这个人是什么时候?

G. 他们当时和谁在一起?

H. 最后一个已知的目的地是哪里?

I. 他/她有什么类型的交通工具?

J. 失踪人员描述:

  1. 年龄和体格(照片最有用).
  2. 他们最后一次露面时穿的衣服.
  3. 面部毛发、眼镜、头发的颜色和长度等.
  4. 其他不寻常或可识别的特征(纹身、牙套、疤痕等).).

应采取的行动:

A. 宿舍生活厅长或助理厅长

  1. 通知住宿生活主任.
  2. 通知布林警察局.
  3. 通知住房申请表上列出的失踪人员. 如果学生没有指定一个人在失踪人口报告中被联系, 通知所列的紧急联系人.

B. 住宿生活主任(或指定人员)

  1. 收集厅长或助理厅长收集的信息.
  2. 把收集到的信息交给布林警察局.
  3. 根据要求协助布林警察局.

C. 布林警察局

  1. 负责财务和行政的副校长(副校长将根据政策联系行政层级)和负责学生服务的副校长.
  2. TCIC / NCIC
  3. 地区执法机构.